@奔驰退一赔三要赔 2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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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对于 4S 店的说辞,车主也是半信半疑。在消保委的介入协调下,车主张女士提出要求 4S 店将车辆轮胎、轮毂更换回原厂件,另外赔偿 5 万元。但 4S 店没有答应,只同意送几次保养作为补偿。

无奈之下,车主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认定 4S 店方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S 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每一辆车的具体情况,轮毂及轮胎作为车辆重要且明显的组成部分,瑕疵表现明显,可见 4S 店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销售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退还购车款 65.8 万元及服务费 14000 元,另外再赔偿三倍购车款 197.4 万元,车主缴纳的保险等服务费也一同赔偿。判决结果出来后,中升之星奔驰 4S 店提起了上诉。

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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