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户籍民警太阳穴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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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有一个叫 蒙自市的地方,一般人还以为是 内蒙古下辖的地区,这儿其实是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首府。

3月的一天上午,在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派出所窗口,一位女户籍民警正在为市民办理业务。这时,一名女子吴某某带着儿子前来咨询更名事宜。

民警把改名字需要的材料、程序和她讲,那女人莫名其妙地生气了,那意思是说我来了就该办才行,什么这个程序那个材料的,你到底是给办还是不给办?

这个女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要符合法律规定,民警没有权利随意给你怎么办都行,没有相关的材料,不经过相关的程序,电脑是不走道的。

未满18周岁的市民需要更改姓名,须经父母双方同意并确认才能更改,这是法律的规定,不是这个女民警自己确定的。而吴某某已经和丈夫离异,需要有离婚证才能办理姓名的更改,否则随意更改那就是违法行为。

女民警就把这个意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这个女人。她更名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并且必须父母双方同意,这个女人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她说拿不来,孩子父亲离婚了叫不来。

“没有孩子父亲的同意,姓名就改不了”,这是更名程序的相关要求,民警依法遵照执行,并耐心地向这个叫吴某某的女人不停的进行解释,但吴某某对民警的解释置之不理,并且火气越来越大。

最后,那女人走了。但她越想越生气,后来干脆折回来骂那女民警,吐吐沫上来,然后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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