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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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这是尹中卿在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近年来,有关部门查处了一些统计数据造假的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统计法执法检查,请问尹中卿副主任委员,这次检查发现了哪些突出问题?如何加以解决?谢谢。

尹中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的执法检查十分重视,全国人大财经委具体承担了这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我们分了三个组,先后去了6个省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还委托了7个省区市进行自查,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也反映,目前统计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大家反映比较多的主要是集中在五个方面:

第一,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也就是统计的法制意识不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一些地方搞攀比、争位次,在源头上对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这些年地方GDP总量大于全国核算,统计数据有水分,导致统计数据的公信度受到了怀疑,这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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